首页 资讯 正文

7月1日起执行!云南上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

体育正文 134 0

7月1日起执行!云南上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

7月1日起执行!云南上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

为切实提高保障水平,进一步缩小城乡保障差距,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,经云南省人民政府(yúnnánshěngrénmínzhèngfǔ)同意(tóngyì),云南省民政厅、云南省财政厅联合(liánhé)印发《关于提高2025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(tōngzhī)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省级指导(zhǐdǎo)标准 由735元/人(rén)·月提高到744元/人·月 农村最低(zuìdī)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 由6400元/人·年提高(tígāo)到6720元/人·年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贴标准(biāozhǔn) 按照同年城市最低(zuìdī)生活保障标准的 由956元/人(rén)·月提高到968元/人·月 集中供养标准照料(zhàoliào)护理补贴 一档(yīdàng)1035元/人·月 二档518元/人·月(yuè) 三档311元/人·月(yuè) 分散供养照料护理(hùlǐ)补贴 一档(yīdàng)187元/人·月 二档109元/人(rén)·月 集中养育儿童(értóng)月保障标准 提高到2010元(yuán)/人·月 散居儿童、事实无人抚养(fǔyǎng)儿童等 提高(tígāo)到1370元/人·月 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要精心组织,于今年6月(yuè)30日前(rìqián)完成提标(tíbiāo)工作,确保(quèbǎo)城乡最低生活(shēnghuó)保障标准、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补贴标准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省级指导标准,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.3倍,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的比例不低于75%。各地确定(quèdìng)的新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,并及时向社会公布,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,确保兜住、兜牢(dōuláo)基本民生底线。 来源:云南网 记者(jìzhě):龙彦
7月1日起执行!云南上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

欢迎 发表评论:

评论列表

暂时没有评论
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