助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荷塘区开展初中物理“送教下乡”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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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场突如其来(tūrúqílái)的车祸导致张大姐左腿伤残,又因为所谓的第三者责任统筹合同让她陷入“赢(yíng)了(le)官司拿不到钱”的困境(kùnjìng),经检察机关依法监督,这起赔偿(péicháng)案终获改判。近日,江苏省淮安市检察院检察官回访了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当事人张大姐。张大姐告诉检察官:“我已经拿到了部分赔偿,安装了假肢,基本生活也有了保障。”
2021年1月,张大姐骑(qí)电动车途中被突然(tūrán)右转弯的大货车撞倒并碾轧,导致左腿截肢,经鉴定为六级伤残。肇事司机王(wáng)某负事故全部责任。此前,王某的货车在甲保险公司(bǎoxiǎngōngsī)投保了交强险,在乙汽车服务公司购买了第三者责任统筹。案发后,张大姐将王某及上述两家公司告上(gàoshàng)法庭,要求赔偿医疗费、误工费、假肢安装费(ānzhuāngfèi)、后续康复费等共计120余万元。
同年6月,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(pànjué),认定张大姐的损失总计为112万余元,由王某投保的甲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12万元(wànyuán),乙汽车服务公司在第三者(dìsānzhě)责任(zérèn)统筹限额内赔偿100万元,免除肇事司机王某的赔偿责任。
然而,除了甲保险公司赔付的12万元外(wài),张大姐迟迟没有(méiyǒu)(méiyǒu)拿到剩余的赔偿款。经向法院申请执行,她发现乙汽车服务公司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。
“100万元的赔偿款没有着落,肇事司机也(yě)不用赔,这钱到底该找(zhǎo)谁要啊!”2024年1月(yuè),张大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淮安市某区检察院申请监督。
受理案件后,检察官把调查目光集中在(zài)第三者责任统筹上。“第三者责任统筹到底是不是(shìbúshì)保险?”保险法规定,设立保险公司需经国务院保险监管(jiānguǎn)机构(jīgòu)批准,并列明了严格的准入条件,目的就是保障理赔能力。而乙汽车服务公司的营业执照显示,其经营范围不包含(bāohán)财产损失保险、责任保险等业务,设立时也未经保险监管机构批准,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均不符合法定要求。经查,截至2024年2月,该公司在全国涉及700余个诉讼(sùsòng),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(bèizhíxíngrén)100余次,并没有(méiyǒu)赔偿能力。
第三者(dìsānzhě)责任统筹实质上是运输企业之间的“行业互助协议”,目的是提高运输企业的抗风险能力,并不是真正(zhēnzhèng)的保险。然而,乙(yǐ)汽车服务公司却利用司机贪便宜的心理,以“保费仅是商业险的一半”为噱头,诱导司机“投保”。检察官告诉记者(jìzhě),这种行为不仅(bùjǐn)让司机误以为转移了风险,更让受害人陷入“赢了判决执行难”的困境。
民法典第1213条规定,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(zàochéng)损害(sǔnhài),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(de),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(zài)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(péicháng);不足部分,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;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,由侵权人赔偿。
该案中,乙汽车服务公司并非(bìngfēi)保险机构,所谓的第三者责任统筹并非保险。原审法院据此判令乙汽车服务公司赔偿(péicháng)张大姐损失,并驳回张大姐要求侵权人王某承担(chéngdān)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,属于适用法律错误。
2024年4月,经下级检察机关提请,淮安市检察院依法向该市中级法院(zhōngjífǎyuàn)(fǎyuàn)提出抗诉,法院再审后改判(gǎipàn)由王某承担赔偿责任100万元。同年10月,王某和张大姐达成赔偿协议。
目前,张大姐已拿到赔偿款(péichángkuǎn)56万元,剩余(shèngyú)赔偿款由王某每月给付张大姐2200元,直至全部赔偿到位。
案件办结后,淮安市检察机关(jiǎnchájīguān)联合交通部门,向营运车主群体开展“警惕空壳统筹”专项普法,提醒车主第三者责任统筹不是保险,引导他们选择(xuǎnzé)正规的保险公司投保(tóubǎo)商业第三者责任险,真正筑牢法律防护网(fánghùwǎng)。
第三者责任统筹不是(búshì)保险
第三者责任(zérèn)统筹是交通运输行业内部的一种互助行为,车主或运输公司交纳费用后,经营第三者责任统筹业务的公司按合同约定提供事故赔偿保障,对成员车辆在交通事故(jiāotōngshìgù)中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,共同抵御风险。不过,第三者责任统筹不属于保险,也未(wèi)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认可。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,第三者责任统筹合同为普通民事合同,不适用(shìyòng)保险法(bǎoxiǎnfǎ)相关(xiāngguān)规定。
本案中,乙汽车(qìchē)服务公司在推销第三者责任统筹业务时将(jiāng)“统筹”模糊为“保险”,进而以低价诱导肇事司机(sījī)王某购买。检察机关对原审法院将第三者责任统筹错误认定为商业保险,并(bìng)错误认定赔偿主体的判决依法监督,让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,有力维护(wéihù)了张大姐的合法权益。
(江苏省淮安市(huáiānshì)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孟海洋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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